各镇、街经贸(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发挥长沙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根据《长沙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度长沙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县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且在长沙县注册和税务登记满一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二)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
(三)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能及时向财政、统计等部门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和数据信息。
(四)项目是在2021年新建、续建或竣工,原则上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重大项目除外),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新建项目在2021年6月30之前已有实际投入。
(五)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一企业连续三年获得同一类项目无偿资助的当年不予受理,重大项目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补助;
2、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不同专项的不予受理;
3、同一企业已完工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在申报新项目时不予受理;
4、已经获得小微两创资金3次补助,在申报新项目时仍未成为规模企业(年产值收入2000万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5、凡发生较大安全、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六)具体申报条件参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各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
二、项目类别
(一)技术改造项目
(二)小微两创项目
(三)智能制造和融合项目
1、智能制造项目;
2、智能制造服务项目;
3、融合类项目。
(四)信息化项目
1、信息化建设项目;
2、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五)环境资源项目
1、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2、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项目。
三、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长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登录《长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http://222.240.228.66:8080/)选取相应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完毕后电告相关科室确认核实。申报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县工信局信息化科。
四、申报时间
请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于6月30日前在网上完成项目入库。对逾期或项目库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五、特别提醒
县工信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照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有发现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项目申报,我局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技术改造项目:
产业发展投资科 曾科琳 电话:84061016
小微两创项目:
产业发展投资科 曾科琳 电话:84061016
智能制造及融合项目:
招商(园区)科 粟红林 电话:84012553
信息化科 张 衡 电话:84010925
信息化项目:
信息化科 张 衡 电话:84010925
环境资源项目: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邓灿斌 电话:84061015
附件:
1、2021年长沙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长沙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