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或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20〕112号)要求,现就2021年长沙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奖补支持事项。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申报清单及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请按申报书目录顺序装订,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经现场审核后予以退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补充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申报单位需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采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同时准备全套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电子版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企业+集成电路政策申报)通过压缩包形式提交。逾期不申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731-84020071,资料受理0731-84020178。

长沙经开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docx
附件2:长沙经开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