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部型示范楼宇、各总部型企业: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长经开管发〔2021〕5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总部经济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止。
二、申报资料:可从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照长经开管发〔2021〕53号文件和申报指南、申报资料模板的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7日前报送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0731-84020187、0731-84020178
附件:
1.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支持国际先进制造业总部经济中心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
3. 《申报指南》
4. 《总部经济企业申报资料模板》
5. 《总部型示范楼宇申报资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