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宁乡市委 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意见》(宁发〔20184号)精神,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知识产权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市域内所有完成专利申请并得到专利授权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1.对在市域内申请、并于201911日至20191231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纳税关系在宁乡的企业不受申请地域限制),给予专利权人奖励,国内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件、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件。

2.对201911日至20191231日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000/件、外观设计专利奖励500/件。

3.对转化应用十年(含十年)以上(201011日前申请)且经济效益显著的有效发明专利给予2000/·年的维护费补助。

4.申请人须为该专利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单个专利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1)《宁乡市发明专利实施奖励申报表》(附件1/《宁乡市授权专利奖励申报表》(附件2/《宁乡市发明专利维护补助申报表》(附件3)(根据申请,分类提交);(2)企业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PCT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目的地国家专利授权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申请分类提交);(4)附表一仅限于申报专利申请不在宁乡、但纳税关系在宁乡的企业,在申报期限内授权且实施的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同时需提供经济效益证明相关资料。(5)申报重点发明专利维护费补助需提供最近一次专利维护缴费凭据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原件正本,经受理核对后予以退还;企业申报需盖申报主体公章。

2.受理时间:即日起至4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址:纸质资料报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花明北路99508室),同时电子档报送邮箱:746508522@qq.com

4.其他事项:业务咨询

联系人:廖四文,电话13874969503。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宁知发3号文件(2019年知识产权奖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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