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推动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根据《湖南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湖南省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第五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请我市符合《“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认定条件的企业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做好申报各项工作。联系方式:宁乡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科,电话88980792。

 

附件:“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

 

                             宁乡市商务局 

                             2020年4月8

 

附件

“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

(暂行)

一、名称

湖南老字号   Hunan Time-honored Brand

二、定义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

三、认定范围

湖南省境内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

四、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工商局认定的商标;

3、资本情况;

4、经营情况;

5、管理情况;

6、历史传承情况;

7、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8、申报单位承诺;

9、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六、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湖南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填报“湖南老字号”申报书,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初步审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拟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调查鉴别: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调查与鉴别,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省商务厅。

(四)专家审查: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五)认定公示:省商务厅在门户网站对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向省商务厅提出异议申请。

(六)作出决定: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认定为“湖南老字号”。

七、动态管理

(一)被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须定期向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商务厅。

(二)被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主体的,向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报告、变更表以及变更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对变更行为负责。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变更材料审查无误后,报省商务厅审定。

(三)被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企业注销,或未按规定报送经营情况的,经要求整改而6个月未改正的,由省商务厅收回“湖南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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