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市科技保险工作,分散、化解科技创新风险,在2018-2019年科技保险费补贴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办法》(长科发[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20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投保企业为我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有效期认定以申报截止日为准。企业无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2、科技保险的承保公司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在长沙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科技险种、补贴比例和金额

2020年以下险种按实际保费的70%予以补贴:

(1)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2) 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3) 高新技术企业营业(研发)中断保险

(4)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

(5)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6) 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7)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

(8) 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9) 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

(10) 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

(11) 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队健康保险、团队意外保险

(12) 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2、单个企业投多个保险的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年。

3、保险合同生效首日应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保险机构备案

有意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分支机构需提前向市科技局备案,提交《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备案表》(附后),同时提交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保险合同文本、条款。备案的保险机构必须是省、市级分公司或支公司(每家公司指定1个联系机构),不含各区县(市)网点、营业部。

科技保险费补贴试行期间已登记的保险机构无须重新提交合同条款和文本,但仍需重新备案,已备案名单见附件,备案后当年没有开展业务的保险机构将移出名单。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起企业全年可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企业下载填写《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表》(模板附后),由投保企业、备案的省市级保险公司盖章,并由保险公司统一汇总报送。

2、投保企业在长沙科技网上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上传附件资料。附件材料包括:

(1)盖章的《长沙市科技保险费补贴申请表》扫描件。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非五证合一、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单位注册信息变更,与保险合同不一致,请同时提供变更登记,并更改网上单位信息;资料网上提交后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网上申请内容。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暂未颁发证书的,提供省科技厅认定公示文件复印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查询界面截图。

(4)保险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扫描件(JPG或PDF格式)。上传的图片和纸质复印件要求文本、金额数字清晰,便于审核。

(5)投保项目内容对应资料,包括:研发项目名称和内容,产品和设备名单、质量证明,有关人员的名单包括职务、身份证号,小额贷款保险的贷款合同和到账凭证,专利保险对应的有效专利证书等。

3、2021年1月10日前由各备案的保险公司对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保险合同汇总后,统一将名单和已盖章的申请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文卫华  罗 强     电话:88668061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5日

 

 

 

来源:长沙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