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2021年度浏阳市级林业资源培育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和额度、标准
(一)森林资源培育: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林相提质等,补助资金额度60万元。补助标准:抚育250元/亩,新造林、精准提升、林相提质500元/亩,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特色产业:林下经济、林产加工、花卉苗木(含珍稀濒危物种培育)、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示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等,补助总金额100万元。补助标准:苗木补助1500元/亩、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林产加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示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项目的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 “计划、择优、择重”的原则;
(三)业主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
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林相提质主要支持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脆弱区或用材林基地目的树种长势一般的林分,需要采取新造或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等措施,申报主体为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业生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企业如林场、公司、农场、合作社等。申报者必须取得经营权且相对集中连片的人工林,原则上单个项目小班面积不小于100亩,一级国家公益林不纳入扶持范围,经营规模大的主体优先。
申报材料:
(1)《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林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实施具体地点现状远、近照片各一张。
(5)使用林地的1:10000地形图及其他材料
(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项目
按照花卉苗木培育技术标准,培育商品化、标准化合格苗木或容器大苗,苗木单一品种同一规格连片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基地管理精细,无草荒和病虫害危害。申报主体为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花卉苗木生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花木企业、合作社、农民个人。本年内未获得省、长沙市及浏阳市同类项目补助扶持;凡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内种植的苗木(农业设施化栽植除外)不纳入财政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
(1)《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林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实施具体地点平面图和现状远、近照片各一张。
(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1)林下种植示范基地:从事林药、林果、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为主,利用林地面积50亩以上,基地投入不低于10万元;
(2)林下养殖示范基地:从事林蜂、林下动物驯养繁殖及生态链混养等林下养殖为主,利用林地面积50亩以上,基地投入不低于10万元;
(3)林下产品采集与加工示范基地:从事林下产品采集和加工为主,基地投入不低于10万元。
(4)申报资料:《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负责人身份证、林权证明、行业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使用林地的1:10000地形图及其他材料。
(四)林产加工产业发展项目
(1)林产工业发展项目。证照齐全、生产管理规范、环保达标、消防达标、以木(竹)为主要原材料、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木竹加工企业:
(2)家居建材产业链建设项目。证照齐全、经营管理规范、消防达标,积极组织和参与招商、展览活动。
(3)家居产业链平台建设项目。依法注册成立,为推进家居产业链做出积极贡献,能为家居产业链发展提供持续保障,积极组织和参与家居产业链招商、推介、展览活动,出台行业相关标准,打造出现代产业服务平台。
(4)申报资料:《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项目建设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场所登记信息、外出招商和参展相关材料、用人工资发放证明、其他证书等证明资料;依法纳税、依法经营承诺书;设备购置发票、原材料收购凭证、其他证书等证明资料。
(五)示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项目
(1)示范合作社:从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林地面积100亩以上,基地投入不低于20万元,实行统一经营策略,财务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助农增收,基地带动争创品牌。
(2)示范家庭林场:以家庭成员为主从事林场经营,利用林地面积50亩以上,基地投入不低于10万元。
(3)申报资料《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身份证、林权证明、行业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相关财务证明资料;使用林地的1:10000地形图及其他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公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报《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信用承诺书和其他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提交市林业局计财科703室张敏处,联系电话:0731-83627430,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监督电话:浏阳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 83683656
附件1:浏阳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标准文本
附件2:信用承诺书
浏阳市林业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