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和各乡镇(街道):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围绕“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示范区”奋斗目标,聚焦智能制造,着力推动制造业提质倍增,根据宁乡市《〈关于振兴宁乡工业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宁工新办发〔2018〕4号)和《关于印发〈宁乡市标准厂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工新办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申报组织:各载体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和签署意见。

2、申报资料:工业经济杰出(优秀)企业家申报需提供《宁乡市杰出(或优秀)企业家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拟申报杰出(或优秀)企业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奖励(补助)项目按照宁乡市《〈关于振兴宁乡工业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宁工新办发〔2018〕4号)和《关于印发〈宁乡市标准厂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工新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各企业申报项目资料需单个奖励(补助)项目胶印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企业所有奖励(补助)项目。

3、申报要求:以园区和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将企业申报资料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0日期间报送至市民之家一楼大厅C038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不予受理,窗口联系人:王国术 87118922、18229722268。

4、注意事项: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被查处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2)2020年第四季度装备补贴另行通知。

(3)本年度已享受贷款贴息的企业不重复申报享受。

三、附件:

1、《宁乡市杰出(或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2《〈关于振兴宁乡工业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3、《关于印发〈宁乡市标准厂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工业经济奖励的通知(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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