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长农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 2021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办法》(附件5)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农业企业自愿向我局书面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和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贴花复印件),由我局初审通过后,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局行文推荐。
三、资料要求
请符合《办法》(附件5)规定条件的农业企业按照附件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好,于2021年6月11日前报送至芙蓉区农业农村局。电子版请扫描PDF档发至电子信箱:1833930177 @qq.com。
联系电话:农林科 84681013
地址:浏阳河大道与王家湖路交叉口西150米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一楼西头农林科
附件:
1、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请表
3、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推荐汇总表
5、《长沙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长农发〔2019〕12号)
长沙市芙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