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农联〔2021〕3号),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2018年8月31日后注册,运行正常。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系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
项目投资:2020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止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上,主要投资用于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设施设备、多年生农作物种苗、种畜禽鱼、信息平台建设(仅限硬件建设)、技术成果转化等投入(不包括人员工资、土地流转、用房租赁、生产性农业投入品等费用)。
二、所需资料
1、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退役证明,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审批表,退休人员退休证明,村(社区)返乡农民工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投资汇总表。
(七)项目投资凭证(包括合同、资金流水、发票等佐证资料)。
三、推荐名单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农业创业项目共40个,具体指标分配如下:长沙县7个、望城区7个、浏阳市8个、宁乡市8个、岳麓区2个、开福区2个、雨花区2个、天心区2个、芙蓉区1个、高新区1个。
四、扶持标准
市级每年支持项目不超过40个,单个项目按项目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时间安排
(二)审核推荐: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照市级下达的指标于9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行文推荐,并抄送本级财政。
(三)项目验收: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区县(市)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和投资审计。
(四)网上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报市人才办后,对拟支持项目在市级媒体或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拨付项目支持资金。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对那种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典型项目和有突出代表性创业带头人重点推荐,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格审核推荐。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试行)》的要求,深入项目单位,实地调查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资料。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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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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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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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身份类别 |
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留学归国□ 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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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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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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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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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须到村或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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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内容 |
投入内容 |
投入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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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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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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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兹声明以上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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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审核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