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局(分局):
根据《关于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长发〔2017〕9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印发<长沙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长财企〔2017〕23号)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度长沙市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长沙区域范围内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可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
(二)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土地所在地、注册地、经营地均在长沙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2.从事国家、省、市鼓励和扶持发展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好;
3.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或者因其他特殊客观原因,导致房产、土地不能使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
1.从事国家、省、市限制发展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即:各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以下信用等级的纳税人;
3.当年已经享受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企业;
4.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企业;
5. 企业自身未生产但利用厂房对外出租或者从事非工业生产的企业;
6.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资金的企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证明;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六)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七)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望城区、长沙高新区的企业
由属地工信(或园区负责产业的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雨花区的企业
1.网上注册
未在“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www.icsjx.com/)进行注册的企业,需先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2.资料提交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进入“项目申报”专栏,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专项,填报项目相关资料,然后提交。未通过网上申报资料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
属地工信、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初审后,汇总拟定奖补方案(附上税务局的相关税收盖章证明)后联合行文(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规划与合作处(市政府一办831房)。
四、申报要求
(一)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望城区、高新区的企业按照属地工信(或园区负责产业的部门)、财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雨花区的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1. 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
2. 2019年度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资金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投资规划与合作处:颜雀,电话:88666751,
电子邮箱:437051686@qq.com;
市财政局企业处:朱雅丽,电话:88666105。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31。
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