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各区县(市)金融事务工作部门、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长政发〔20178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资本市场支持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长沙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长沙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

2.承诺书

3      区县(市)审核意见表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长沙市财政局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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