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科发〔2019〕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浏政发〔2018〕3号)《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18〕4号)和《浏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浏科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0年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令性计划分类组织。征集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大类,均实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重大专项、指令性计划的申报指南(通知)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浏阳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
4.具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对纳入全社会R&D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将查验其相关统计数据)。具有知识产权(专利、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和研发经费投入的项目优先支持。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没有未验收的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
2.符合我市扶持重点。
3.符合证照经营范围。
(三)其他要求
鼓励申报单位自主组织申报材料,或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进入浏阳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120.78.159.216:8090/index/index.html)注册账号,填报《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乡镇街道、园区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项目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业务科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评定,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将推荐审查表汇总交生产力促进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合格项目出库评审。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当年内有效,择优出库评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业务科室实地考察评定通过后,统一由生产力促进中心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
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材料包含:(1)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3)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4)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及财务报表、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5)农业类项目需提供农村土地流转证明;(6)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7)其他资质证明。
五、项目资金规模
2020年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约为200万元。
六、申报时间
2020年浏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具体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浏阳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0731-83636110
浏阳市科技局农业科技科 0731-83611273
浏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 0731-83673567
浏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731-83655058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