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文旅(广)体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长沙市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项目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符合《长沙市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纳入《“十四五”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项目库》的发展重点项目,具体分为以下五个类别。

(一)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具备打造成为重要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品牌产品的条件,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已建、在建且2021年新开业或即将开业的文化旅游项目。

(二)红色文化旅游项目。重点支持打造湖湘红色旅游品牌。支持红色旅游景区(点)的修缮、展陈、标识标牌、环卫、消防、医疗、救援安全设施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红色旅游村挖掘、整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提质游客中心、游步道、停车场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红色文化创意产品、红色研学旅游和红色资源主题宣传教育产品,促进红色文化传播。

(三)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旅游”龙头示范项目,培育文旅发展新业态。2021年重点支持:精品民宿项目、研学旅游基地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水上游轮、滑雪度假、低空飞行、康养旅游示范区、工业旅游示范点和都市旅游休闲街区新业态龙头企业;兼具文创商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街区;实景演出、深夜影院、光影秀、驻场秀等夜间文化娱乐消费新产品。

(四)重大文化旅游活动。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办,由各区县(市)文化旅游广体局或相关单位承办、协办的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融合,有效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有重大品牌效应的重大文化旅游论坛、会展、推广宣传活动。

(五)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文化旅游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对申报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采取贷款贴息,对红色文化旅游项目、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资金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3.申请单位成立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近两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项目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类别,本年度已获得市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上年度支持项目完成绩效较差的单位不得连续申报。

(二)其他条件

1.申报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已完成立项、土地使用、环境评价、规划等审批手续,具备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原则上已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完成2020年投资计划。申请贷款贴息的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贴息金额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实际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实行一次性补助。

2.申报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申请单位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浏阳河五个区县市)的红色旅游景区(点)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场馆及红色旅游村或社区。红色文化创意产品、红色研学旅游和红色资源主题宣传教育产品项目,需提供不低于300字的文字介绍,相关实物照片或有景点商标的文创设计图片、宣传作品和研学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项目。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需完成立项、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等审批手续,原则上已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完成2020年投资计划,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重大文化旅游活动项目。需提供市委市政府或市文化广电局同意作为主办单位的相关文件证明,提供不低于300字的文字介绍,10张活动场景照片,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申报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文化旅游项目。需提供市领导批示意见或市委、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提供2021年度项目建设的投入佐证材料及项目建设500字左右文字介绍、5-10张项目实景照片,补贴金额不高于项目投入的50%,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公开申报。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SF_web/)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审核通过,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进行申报)。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继续操作点击“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2.区县初审。相关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步审核项目基本情况、查验项目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2021年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后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

3.专家评审。市文旅广电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提交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审核。

4.资金审核。市文旅广电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5.结果公示。市文旅广电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集中支付。项目公示无异议的,扶持资金按程序拨付到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选好项目。各区县(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发挥贴近企业、熟悉项目的优势,组织推荐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创新创意能力强,对推动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高质量发展有支撑作用,与精准扶贫、拉动就业创业关联度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好项目。

(二)突出重点。与湖南省实施的湘赣边红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区、乡村旅游、产业园区创建等重大工程计划结合起来,与《浏阳河文化旅游带产业带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突出行业重点,突出区域文化旅游特色,体现产业发展导向。

(三)严格把关。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芙蓉、雨花、开福区推荐的原则上不超过5个,长沙县、浏阳市不超过10个。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认真审核材料真假,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市文旅广电局联系人:资源开发处 肖 云

联系电话:88666273

2.市财政局联系人:文化处 陈 红

联系电话:88667709

3.长沙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8665482

4.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88667994

5.申报项目所在区县(市)对接联系人:

芙蓉区文旅体局魏菊芳15813203858;

开福区文旅体局尹金峰18711306498;

雨花区文旅体局郭清华13755119376;

长沙县文旅广体局李路18907488855;

浏阳市文旅广体局朱湘平15111208250

附件:1.2021年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21年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浏阳河文化旅游产业带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