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俄罗斯、韩国2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同一专利在多个国家注册的最多补助5万元。
3.对转化应用十年(含十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件·年的维护费补助。
4.2020年度内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每件补助1万元;
5.申请人须为该专利(商标)唯一权利人或第一权利人,单个专利(商标)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申报材料:(1)《宁乡市专利授权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补助申报表》(附件1)、《宁乡市发明专利维护费补助申报表》(附件2);(2)专利权人(商标注册人)企业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PCT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目的地国家专利授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分类提交)、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文件或证书;(4)申报有效发明专利维护费补助,需提供最近一次专利维护缴费凭据复印件、(5)单位(个人)账号信息。
(二)专利、商标类品牌奖励
1.对获得2020年度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件奖励20万元;对获得2020年度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件奖励8万元;对2020年度内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2020年度湖南省专利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2.对2020年度内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2020年度内新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包括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申报材料:(1)《宁乡市专利、商标类品牌奖励申报表》(附件3);(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获批商标、专利类品牌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账号信息。。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奖补
1.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根据2020年度内实际贷款时间,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补助,每个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年度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银行或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单笔融资额度100万到200万元的,每笔奖励1万元;单笔融资额度200万元(含200万)到500万的,每笔奖励2万元;单笔融资额度为500万元(含500万)到1000万的每笔奖励3万元;单笔融资额度为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每笔奖励4万元。
3.申报材料:(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申报补助材料:《宁乡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补助申报表》(附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质押商标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质押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款借据复印件、2020年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单位账号信息;(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机构申报奖励材料:《宁乡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机构奖励申报表》(附件5)、金融许可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质押商标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质押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款借据复印件、单位账号信息。
(四)专利密集型企业补助
1.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总量达到20件以上的企业,2020年度内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件以上,按照申报企业专利数量(发明专利优先)综合排名前20的,评定为专利密集型企业,奖励2万元,并优先推荐为省、市级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
2.申报材料:(1)《宁乡市专利密集型企业补助申报表》(附件6)、(2)营业执照复印件、(3)已有专利清单明细、(4)专利证书复印件、(5)单位账号信息。
(五)企业承担驻长沙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奖励
1.2020年度内企业与驻长高校达成知识产权转化(含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并实际运用。每转化一起,奖励企业2万元,通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奖励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1万元。
2.申报材料:(1)《宁乡市企业承担驻长沙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奖励申报表》(附件7)、(2)营业执照复印件、(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合同、(4)转化运用专利证书复印件、(5)实际运用证明材料、(6)单位账号信息。
(六)知识产权维权补助
1.2020年度企业开展维权保护,终审胜诉或者通过调解实现维权目标的,每起补助3万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维权服务。对实际开展维权援助服务的,每年补助工作经费5000元。
2.申报材料:(1)《宁乡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申报表》(附件8)、(2)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展维权援助佐证材料。(4)单位账号信息。
(七)知识产权教育补助
1.对认定为国家、省、长沙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2020年度仍是试点、示范期的,按照国家、省、市三个层级,分别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2万元、1万元。
2.申报材料:(1)《宁乡市知识产权教育补助申报表》(附件9)、(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认定文件、(4)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相关资料料、(5)单位账号信息。
上述所有申报资料原件正本,经受理核对后予以退还;企业申报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签字。
三、申请流程
1.受理时间:即日起至3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址:纸质资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花明北路99号508室),同时电子档报送邮箱:1796565527@qq.com。
3.4月12日前,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纪委驻市监局纪检组完成审查并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奖补持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逾期或无正当理由,市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附件1
宁乡市授权专利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补助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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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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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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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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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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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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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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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马德里国际商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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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马德里商标)名称 |
专利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号) |
授权时间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指定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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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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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宁乡市发明专利维护费补助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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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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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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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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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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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维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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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时间 |
维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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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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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宁乡市专利、商标类品牌奖励申报表
申请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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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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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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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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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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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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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类 品牌名称 |
授牌单位 |
获奖时间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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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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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宁乡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补助申报表(元)
申请单位(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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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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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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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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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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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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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笔数 |
第一笔 |
第二笔 |
第三笔 |
质押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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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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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专利、商标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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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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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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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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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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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际支付利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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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际支付利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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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利率利息金额(2020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4.35%,一到五年期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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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基准利率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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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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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5
宁乡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机构奖励申报表(元)
申请单位 |
|
金融许可证号 |
|
联系地址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笔数 |
第一笔 |
第二笔 |
第三笔 |
质押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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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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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专利、商标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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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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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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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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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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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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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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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6
宁乡市专利密集型企业补助申报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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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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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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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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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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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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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明专利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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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明专利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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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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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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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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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7
宁乡市企业承担驻长沙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奖励申报表
申请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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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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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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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类型(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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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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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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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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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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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运用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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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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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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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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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8
宁乡市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申报表
申请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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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联系地址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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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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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行政处罚、判决书等机关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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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行政处罚、判决书等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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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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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9
宁乡市知识产权教育补助申报表
申请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
联系地址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称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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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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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示范期时段 |
|
||
2020年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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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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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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