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集2020年低碳储备项目的通知
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县(市)分局:
为充分发挥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我市低碳城市建设,加快实现我市碳排放达峰,根据《长沙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建〔2018〕16号)、《长沙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建〔2018〕14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面向全市征集、筛选和储备一批具有较好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的低碳项目,建立2020年低碳项目储备库,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