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应进行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初审对象和时间
1.年检初审对象。凡在2019年6月30日前登记、受我局业务管理的社会团体都应接受2019年度检查初审(名单见附件1)。
2.年检初审时间。2020年4月16日。
二、年检初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方式。
社会组织通过网上填报及预审后,将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双面A4大小纸质文本,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齐备后,报市教育局初审。
(二)年检初审应提交的材料。
1.已填具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四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二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成立了党组织的,需提供党组织批准机关同意成立党组织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批复复印件二份。
5.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但未成立党组织的,需提交成立党组织申请二份。
6.有国家公务员(含离退休公务员)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任(兼)职的,需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任(兼)职的审批意见(已交的除外)。
7.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的《章程》原件一份。
8.《长沙市教育局社会团体信息登记表》原件一份,电子稿发送到csjyjspc@163.com邮箱(附件2)。
(三)年检初审的主要内容。
三、其他要求
接受年度检查初审是社会团体应当自觉履行的法定义务。凡上年度没有参加年度检查初审的社会团体,需进行整改,并补报上年度相应资料,通过后方可进行本年度年检初审。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市教育局807室。
联系人:杨泽华 联系电话:84899720
长沙市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