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操作办法》(长经信发〔2015〕128号)要求,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现将第八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关于2019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联合验收结果的通报》(长发改能源〔2019〕315号)、《关于2020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联合验收结果的通报》(长发改能源〔2020〕255号)中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
    (二)未获得过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资金;
    (三)申报单位已经纳入《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
    二、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长沙市充(换)电设施奖励资金申请表》;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已经纳入《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的证明材料;
    (五)验收报告复印件;
    (六)充电桩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七)现场照片。每个项目需提供整体照片一张,充电桩外观照片及铭牌照片各一张,一个项目涉及多种规格充电桩的,每种规格充电桩均需提供外观照片和铭牌照片;
    (八)各充(换)电站点电费结算单据复印件(截止2020年12月),单据上需注明站点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充电设施完成联合验收后,由建设运营单位向市新推办提交资金申报材料,市新推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A4大小),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政府一办827室。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市新推办:廖伟,电话:88666012,邮箱:cs88666021@163.com。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31。

 

 

 

 

长沙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