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改高技〔2019〕46号

 

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各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示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高技〔2019〕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预算内“创新引领”示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其他相关补充事项

1.请湖南湘江新区经发局、各国家级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组织初审,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须红头文并加盖公章)。省级园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市)发改局统筹上报。

(1)2017年未获得支持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018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限报1个项目。

(2)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每个平台限报1个项目。

(3)2015年、2016年、2017年认定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国家地方联合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每个平台限报1个项目。长沙高新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报不超过2家;其他区县(市)、国家级园区上报不超过1家。

(4)已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工作,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发〔2019〕6号)中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长沙市、宁乡市、浏阳市),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获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他部委表扬肯定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区县(市),限报1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项目,申报材料中须附获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长高校、科研院所须由所在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推荐函(须红头文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到我委。

3.报送时间与方式:请于3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1式4份)报送长沙市发展改革委高技处,电子版报送至gxc866554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张科琪    联系电话:0731-88665549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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