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外贸基本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3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的通知》(湘商贸〔2020〕7号)和《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外贸稳增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0〕19号),现就2020年度“万企闯国际”省级项目支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标准

    1.2020年重点境外展:对我省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于出展前已在我省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和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资质),参加《2020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中的境外展会线下展,且通过湖南组展公司参展的,按《目录》补贴标准给予展位费和人员物流费支持。

    2.第128届广交会线上展:对企业参加第128届广交会制作VR和参展样品的3D图片等为线上展厅布置产生的费用且未在市州及县市区申报支持资金的,在限额内给予全额补贴,一个企业支持上限为1.5万元。

    3.2020IATF非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上展:对我省企业参加2020IATF非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上展且未在市州及县市区申报支持资金的,在限额内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一个企业支持上限为1.5万元。

    同一个企业年度“万企闯国际”省级项目支持资金不得超过5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材料中的外文资料必须附上中文翻译。

   (一)2020年重点境外展线下展

    1.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发票(指组展单位向参展企业开具的展位费、人员物流费等发票,发票必须列明“展位费”、“人员物流费”等具体科目金额,据实提供);

    3.银行付款凭据(指参展企业支付的银行凭证);

    4.参展合同(主要指参展企业与组展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费用明细等);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企业海关注册备案登记复印件;

    8.参展照片2张(要求是能体现展会名称的照片和展位全景照片各1张,展位号必须清晰可见);

    9.参展情况总结及成效(内容应包含参展的基本情况、成交、客商及参展成效分析)。

   (二)第128届广交会线上展

   1.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发票(企业参加第128届广交会制作VR和参展样品3D图片等为线上展厅布置产生的费用发票);

   3.合同(主要指参展企业与设计制作单位签订的VR、3D图片设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费用明细等);

   4.设计样稿;

   5.参展信息查询截图2张(VR查询链接或第128届广交会官网上关于参展展位和展品上架信息的查询截图);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参展情况总结及成效(内容应包含参展的基本情况、成交、客商及参展成效分析)。

  (三)2020IATF非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上展

   1.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发票(指组展单位向参展企业开具的展位费发票,发票必须列明“展位费”的科目金额);

   3.银行付款凭据(指参展企业支付的银行凭证);

   4.参展合同(主要指参展企业与组展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费用明细等);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参展信息查询截图2张(2020IATF非洲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上展官网上关于参展展位和展品上架信息的查询截图);

   7.参展情况总结及成效(内容应包含参展的基本情况、成交、客商及参展成效分析)。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参展企业按上述要求填写《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资料至所属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项目初审: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参展企业展会项目申请,并进行初审,在《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注明初审意见。同时,将本辖区内申请项目汇总,并形成正式意见文件(一式两份)与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省商务厅。

   3.项目评审:省商务厅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拨付支持资金。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初核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于2月5日前统一报省商务厅(联系人:蒋芸,电话:0731-82287082,邮箱:17357126@qq.com)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企业以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3.“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对同一项目执行“一次申报、一次拨付”。已批准支持的项目不得再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的相同内容资金支持,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筛查、核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展会参展支持资金汇总表

 

附件1:展会参展支持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 展会参展支持资金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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