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局(产业局)、财政分局:
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0〕39号)工作要求,现就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1月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0年度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除外);
2、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省工信厅管理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3、2019年已获得过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支持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转型升级类项目;
4、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往年项目未完工或2018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单位)。
二、项目类别
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支持类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经省工信厅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二)转型升级类项目
1、专精特新发展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制造业中小企业,原则上2017年以来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以2019年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为重点。项目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在2019年期间实施,主要投入发生在2019年,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
名额分配:各区县(市)园区应以2019年认定的湖南省小巨人企业为重点)。
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3、中小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参加2019年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活动,通过市州工信局组织的现场核验,按照省地方标准《湖南省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到A级水平,且2018年以来管理创新方面投入超过50万元的中小企业。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三)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
1、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2、服务业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3、特色载体项目。
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完善服务体系1-2类项目申报范围:(1)窗口平台。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绩效良好(以省平台记录实绩为准)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2)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在认定有效期内,按规定在调度系统报送信息,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3)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在省平台注册,积极参与“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等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绩效良好(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平台记录实绩为准)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
完善服务体系1-3类项目名额分配:长沙市本级(不含县市区)不超过8个;每个区县(市)、每个特色载体园区不超过3个;符合申报条件、注册地在长沙、在全省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或优秀社会服务机构,经省工信厅审核后通过长沙市工信局、财政局组织申报,不占长沙市名额。
4、“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
支持方式:奖励。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5、中小企业“上云”行动服务补助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中,服务业绩好、服务质量高的云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2019年湖南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行动中,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完成上云中小企业数量4000户以上的云服务机构。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四)教育培训类项目。
支持重点:2019年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项目。
支持方式:无偿补助。
申报范围:《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重点项目〉的通知》(湘工信中小服务〔2019〕119号)公布的培训重点项目。项目培训量不低于1000人日(如某培训项目培训人员为100人、培训时间为10日,则培训量计为1000人日)、服务企业不少于100家,培训项目应在2019年1月1日后实施,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名额分配:不分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项目由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附件《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并将《项目汇总表》发送至下文指定邮箱。
(二)省财政直管县市(浏阳市、宁乡市)项目,由当地工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共同审核,统一行文(含《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三)各审核部门在“信用湖南”网站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要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向严格审查,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作严格审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和纸质资料同时报送的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填报,严格按照项目类别申报模板(从“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编制申报资料,进行在线提交,并向各区县(市)、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对网上报送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资料同时进行审核上报。
(二)上报文件要求:各项目单位纸质申报文件1式2份,由各区县、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市政府一办公楼828办公室),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发送邮件至290971545@qq.com。
(三)截止日期:各区县、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报送市工信局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9日(必须同时完成项目申报系统审核),过期不予受理。省财政直管县市(浏阳市、宁乡市)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完整,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其他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资料字迹、印章清晰。主体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的申报资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报告正文及相关附件,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上传。
3、特别提醒: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各级工信、财政部门受理项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唐晓波,电话:0731-88666011;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朱雅丽,电话0731-88666105。
项目申报资料报送联系人何静,电话18627551070;联系人李发志,电话18907312727。
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咨询联系人张凯迪,QQ419626603,电话0731-88955465,18570632457。
省财政厅项目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731-85165438。
附件:1.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0〕39号)
2.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20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模板(从“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
附件1、2: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http://csgy.changsha.gov.cn/XXGK/tzgg/202002/t20200226_66493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