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做好《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3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单位)申报条件

(1)企业(单位)的工商税务登记关系在长沙高新区(在高新区报批报建的政府投资在建项目以及高新区社会投资购地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受上述限制)

(2)申报企业(单位)为非个体工商户、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指高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单位出资控股的企业)。

2、申报人员条件(需同时具备)

(1)申报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号码非“43”开头。

(2)申报人与企业(单位)已建立2个月及以上稳定的用工雇佣关系(申报人于2020年12月26日前已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报单位为项目部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留守人员应为项目备案人员。

(3)申报人自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一直留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并在2021年2月26日当天用本人身份证注册的手机号码本机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三、申报方式

1、园区企业(高新区在建项目相关单位除外)从网上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区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长沙高新区)通过登录“长沙高新区企业百事通”平台(http://www.cshtz.cn/saas/tologin),点击“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发展政策”模块进行申报,在系统完成申报后将申报表、人员汇总表(系统将自动生成水印)导出打印盖章,并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份),全套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分别送至各条款兑现的责任部门所在办公室(申报材料清单和受理材料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高新区在建项目相关单位提供纸质材料

在高新区报批报建的政府投资在建项目以及高新区社会投资购地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需在“长沙高新区企业百事通”平台申报,按附件要求自行打印附件表格,并提供完整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分别送至各条款兑现的责任部门所在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单位)需确保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否则高新区管委会不予补贴,由申报企业(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附件:长沙高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发展政策的补贴事项清单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发展政策的补贴申报相关文件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