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抓好长沙经开区、长沙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沙县(长沙经开区)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专项行动方案》(长县政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专项行动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稳岗促生产补助的规上工业企业在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且2022年1-2月产值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
2.企业近一年无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
3.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在各级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被通报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资格,企业在长员工未发生新冠肺炎感染;
4.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法保障员工加班福利待遇,按法律规定支付春节期间劳动报酬。
二、补助标准
对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9日期间仍然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发放补助(企业按计划安排生产,其中2022年2月5日至2月9日须正常生产),根据留岗生产人员占企业总员工数的比例发放补助。
(一)企业人数在5000人(含)以上,且留岗生产人员占总员工数的90%、80%、70%分别一次性补贴50万、45万、40万元。
(二)企业人数在1000人(含)至5000人,且留岗生产人员占总员工数的90%、80%、70%分别一次性补贴40万、35万、30万元。
(三)企业人数在400人(含)至1000人,且留岗生产人员占总员工数的90%、80%、70%分别一次性补贴30万、25万、20万元。
(四)企业人数在200人(含)至400人,且留岗生产人员占总员工数的90%、80%、70%分别一次性补贴20万、15万、10万元。
(五)企业人数在100人(含)至200人,且留岗生产人员占总员工数的90%、80%、70%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8万、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第一阶段:节前备案
申报企业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备案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经发局备案。
申报材料:
(一)《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备案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企业申报。
第二阶段:节后核拨
申报企业务必于2022年3月8日至3月2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区经发局审核。
申报材料:
(一)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补贴申报表;
(二)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真实性承诺书;
(三)企业留长员工明细表;
(四)企业留长员工2月9日“行程码”截图及健康码佐证材料(按明细顺序);
(五)企业留长员工2022年1-2月社保证明(按明细顺序);
(六)企业2022年春节期间(只需提供2022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9日)用电量及2021年12月用电量佐证资料;
(七)2022年1-2月带国家统计局水印产值报表(国家联网直报系统);
(八)企业留长员工2022年1-2月打卡记录或签到表等其他类似佐证材料;
(九)企业留长员工2022年1-2月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材料及2021年11-12月工资发放流水证明(按明细顺序)。
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我局将于2022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9日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实将纳入申报黑名单;(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特别提醒
区经发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照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有发现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项目申报,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综合发展处84020960
聂 松15575194875
张莹13142122771
附件:
1. 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备案表
2. 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补贴申报表
3. 区、县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真实性承诺书
4. 企业留长员工明细表
长沙经开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