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议零售药店:
根据《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文件要求,我区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参照执行。并启动2021年全区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申报,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区自愿提供特殊病种门诊服务的协议零售药店,均有申请资格。2021年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申报范围暂定于未布局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的街镇,现有已布局街镇高塘岭街道、月亮岛街道本次不参与新增申报。参与申报街镇原则上布局一家特门药店。
二、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准备及核查评估方式方法均参照《长沙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要求。
三、2021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0438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508438。
申报资料白色封面胶印,其中复印件请用A4纸张复印,提交原件顺序请与资料复印件顺序一致。
附件:
1.关于印发《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医保中心函〔2021〕2号)
2. XX药店申报望城区“特门服务”材料汇总(格式)
长沙市望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