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7号)的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因原采购周期已满,现遴选新一批基本药品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遴选。

一、服务范围:全区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采购)。

二、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三年。

三、报名条件:

1、经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湖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审核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

2、按合同规定供货且无质量不达标药品,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不良记录。近3年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活动。近3年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结案事件,不得参加此次遴选活动。

3、具备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运输能力。

4、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按医疗机构要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保证及时供应、配送服务区内医疗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急需药品等。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能保证一般药品48小时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5、具备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

6、法律法规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提交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盖章和签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明清晰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被授权人)。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配送承诺书》,承诺对服务的所有医疗机构,不论采购规模大小、地理位置远近,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5、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2017年以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主观严重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6企业配送往来单位花名册和合同复印件,至少有一家基药配送单位(2019年)。

72019年度财务报表(年销售额)和2018、2019年度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纳税凭证或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8、仓储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储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或相关部门证明。

9、提供自有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10、拥有实施从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提供国家认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1企业有社会捐赠行为的提供相关捐赠记录。

12、企业获得的荣誉。

五、报名方法:

满足上述报名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网上下载报名材料后,持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应的代理协议书原件、《配送承诺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健康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岳麓区政府10栋104办公室)。

六、申报材料内容和装定顺序:见附件

七、申报材料递交

(一)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9:0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请各药品经营企业报名时严格按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如期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健康局(岳麓区政府10栋104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如虚报、瞒报数据、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评选资格;

2、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3、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鲜章;

4、企业必须按装订顺序及规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

5、申报和申诉材料必须由被授权人递交。

6、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本企业参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理采购活动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一企业的所有品种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申报的,拒绝接受报名,请各企业慎重指定被授权人。

7、参选企业在岳麓区内设分公司的,如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同一法人的,报名时以岳麓区内的分公司报名参选;如分公司与总公司为独立法人的,报名时按照各自企业独立报名。

8、不接受药品经营企业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9、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

10、遴选过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8999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88999306   

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政府10栋104室。

附件:一、配送企业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二、申报材料格式文本。

 

岳麓区卫健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