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园区产业局(经发局)、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服务于全市工业实体经济发展,现对2020年度全市工业企业的货车禁区车辆通行证指标进行申报,请各工业园区、各区县(市)进行宣传发动、认真部署,组织符合条件、有需求的企业进行积极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的自营物流车辆(蓝牌货车);
2、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为工业企业提供物流配套服务的生产性物流企业(需提供与工业企业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长沙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不受理纯商贸物流企业申报、不受理车主为个人名下的运输车辆和个人车辆挂靠在企业名下的车辆、不受理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受理黄牌重型货车、小型客车、面包车申报;
二、申报所需资料
1、禁区车辆通行证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四个面复印件、年检未过期,原件备查),且车辆行驶证必须是登记在申报企业名下;
3、与工业企业配套物流企业车辆还需提供与工业企业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1、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将申报资料上报到本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的工业园区产业局(经发局)、工业园区以外的企业将申报资料上报到所属区县(市)工信局,进行审核盖章。
2、企业将园区、区县(市)审核合格后的资料报送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8楼804房)。
3、资料报送时间:2019年11月20日-30日。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上报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齐全;
2、申报车辆必须属于保障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机动车辆,车辆必须手续齐全,符合交通安全行驶规定。
3、在禁区车辆通行证使用期间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从事非工业物流运输、非法运输违禁物品、超载超限等行为者,将无条件收回禁区车辆通行证指标。
4、超过提交申报规定时限,视同自动放弃。
附件:长沙市工业系统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指标申报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马 雄 联系电话:88666029
长沙市工业系统货运车辆禁区通行证指标
申 报 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 业 情 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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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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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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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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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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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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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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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信 息 |
申请指标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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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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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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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运输产品及行驶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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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工业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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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