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经开区经发(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必须是湖南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2017年认定的示范平台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

  请国家级园区产业(经发)局、各区县(市)经信局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详见附件3)的规定组织申报,同时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见附件4、5)和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发至中小企业处邮箱zxqyc2020@163.com,推荐文件纸质版连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名单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

  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5.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6.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