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园区知识产权、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知发〔2021〕15号)规定,结合2022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们制定了《长沙市2022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长沙市2022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撑强省会战略实施和现代化新长沙建设,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2022年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方向

本次申报的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包括: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建设项目、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表彰项目)、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补助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和担保补助项目、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补助项目、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项目、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补助项目(海外保护策略研究项目、海外预警项目)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援助)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

I.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等学校。

2、申报条件

(1)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由校领导牵头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统筹协调机制,有专门场所和维持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的经费保障;

(2)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或运营机构,有2名以上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或运营的专职人员,并按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

(3)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知识产权基础资源,拥有不少于100件的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

(4)积极推动或与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合作,建立了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积极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近3年内有专利运营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专门机构设立批准证明材料;

(4)专门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及经费预算情况证明材料;

(5)近三年专门机构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材料(含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清单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6)申报单位有效专利清单;

(7)《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建设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邮箱yycjc321@163.com。涉及2022年度的知识产权数据统计一律截至2月28日。

5费支持

优选1至2个项目,按照《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唐小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II.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等学校。

2、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或先进制造业,重点支持我市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

(2)项目申报团队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基础,申报高校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可按1:3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3)合作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可按1:3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4)高校作为主体,联合市内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范围不限)共同申报。申报主题需细化到关键技术或核心产品,建议以关键技术加产品名称的形式命名。高校、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了《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合作协议》,且该协议约定了三方合作方式、分工机制、专利权属和资金分配及使用计划;

(5)已承担过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的高校项目团队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3验收条件

开展专利导航及专利技术与产业融合分析研究,聚焦核心技术,布局一批高质量的基础专利、支撑性专利和外围专利,每个项目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50 件。推动相关专利技术在市内转化实施,并为实施企业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4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三方合作协议;

(4)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经营状况(含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含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财务报表)、专利分析成果等证明材料;

(6)申报项目技术团队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含技术合作合同清单及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专利转化协议(含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清单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7)《长沙市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如产学研合作、技术领域科技研发能力相关材料,获批重大项目证明材料等)。

5、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邮箱yycjc321@163.com。涉及2022年度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一律截至2月28日。

6经费支持

优选5个项目,按照《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号)规定执行。

7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唐小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III.高校知识产权转化表彰项目

本项目包括以下子项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优秀服务奖等项目。

1.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等学校。

2申报条件

根据上一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统计情况,按照转化额度、合同及专利数量、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长沙市高校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提供2021年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年度报告及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转让的同时提供技术交易登记合同书、权利人变更资料;属许可的同时提供专利许可备案通知书;属作价入股的同时提供相关商事登记资料及扫描件,备案登记证明);

④《长沙市高校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如在长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力证明材料等)。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邮箱yycjc321@163.com。涉及2022年度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一律截至2月28日。

5经费支持

优选1至3个项目,按照《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唐小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2.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2)申报条件

根据上一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统计情况,支持签订专利转化(含转让、许可、作价入股)额度高、转让(许可)专利数量多、产生经济效益显著的高校创新(研发)团队。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申报表》;

②高校创新团队组织证明材料;

③高校创新团队知识产权在长转化具体情况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属转让的同时提供技术交易登记合同书、权利人变更资料;属许可的同时提供专利许可备案通知书;属作价入股的同时提供相关商事登记资料及扫描件,备案登记证明);

④《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团队奖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如转让、许可的银行转账单、在长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力证明材料等)。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ycjc321@163.com。涉及2022年度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一律截至2月28日。

5经费支持

优选5至10个项目团队,按照《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唐小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3.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优秀服务奖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根据上一年度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统计情况,支持积极开展了高校知识产权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分析研究、建立了可转化项目与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并认真组织了对接活动、服务和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且取得一定成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①《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优秀服务奖申报表》;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④开展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对接活动书面材料,开展高校知识产权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分析研究的成果资料;

⑤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服务项目汇总表,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服务协议以及其它能证明促成转化的过程资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2022年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邮箱yycjc321@163.com。涉及2022年度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统计一律截至2月28日。

5经费支持

优选1至3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长沙市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项目实施办法》(长知发〔2020〕18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唐小娟,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二)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补助项目

1、申报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

(1)项目技术属于先进制造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制造、超级材料、生命健康技术、5G通讯等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产业项目、自创区JMRH项目和近三年内列入省、市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

(2)项目核心技术专利质量较高、布局合理、权属稳定。围绕该项关键技术至少拥有1件以上有效基础或原始组合核心专利,拥有支撑性、延伸性、竞争性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

(3)项目转化运用成效显著,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少于1亿元,或者属于省、市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

(4)项目资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意识较强,管理体系完善,具有较强的专利分析、运营和保护能力。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或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或属于自创区JMRH项目承担企业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5)3年内承担过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资助项目的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3申报资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2022年长沙市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资助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专利组合核心专利授权文本;

(4)专利组合运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专利产品产生效益数据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许可转让证明材料等);

(5)申报主体的知识产权状况(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相关证明材料,含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荣誉等)、经营状况等证明材料;

(6)《长沙市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资助申报表》中其它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组合技术、培育、布局相关材料,获批重大项目证明材料等)。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邮箱yycjc321@163.com。

5经费支持

优选6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刘婷,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和担保补助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企业、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和银行。

(1)长沙市辖区范围内通过运用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质押获得融资,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已还本付息的企业。

(2)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贷款或担保的担保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了知识产权质押类保险的投保人。

(4)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银行。

2、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企业在每年公共项目申报通知规定的补助周期内已还本付息;

②已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备案手续;

③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融资合同的借款人和出质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一致;借款人和权利人不一致的,两者应当同属一个集团公司,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担保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为企业提供了间接质押融资且资金已实际到位,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及借贷手续完备。

(3)投保人申请对其购买的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给予保险费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保人购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保险;

②融资贷款已实际到位,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及借贷手续完备;

③保险针对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的担保比例不低于20%,且单笔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银行申请补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合作协议;

②设立或开发了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产品,年度内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组合质押应剔除其他担保所对应的融资额)超过 2000万元且贷款笔数在5笔以上(含5笔)。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章)

(1)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表(企业)》;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出质的专利权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最近缴纳的专利年费票据、商标注册证、作品登记证书扫描件;

④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扫描件(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⑥已还本付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贷款收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划款凭证等);

⑦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具有审批权限的分行或支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融资真实性证明,且该证明中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占额度比例;

⑧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扫描件(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担保机构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表(担保机构)》;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质押贷款合同扫描件(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④金融机构划款凭证扫描件。

(3)申请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费补助的投保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费补助项目申报表》(投保企业);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保险单、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盖公司财务章)。

④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3)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银行申请补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保险费补助项目申报表》(银行或保险机构);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保险单、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盖章)。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对应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对应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ycjc321@163.com。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向阳,联系电话:0731-88667972)

(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补助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中介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

(1)研究领域须是结合长沙产业发展实际,为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22个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等重点产业;

(2)须是2021年度开展的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3)专利分析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1人具有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申请人至少在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中进行检索分析。通过行业专利布局态势分析了解相关领域技术现状、分析竞争对手,掌握行业内专利雷区和专利空白区分布情况。通过专利申请态势分析、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技术功效矩阵分析、技术路线分析和技术未来发展方向分析,明晰所属行业的专利技术申请趋势、布局态势和技术发展路线,提出对产业创新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对细化的产业发展、创新驱动、专利布局导向目录,绘制产业专利导航图谱集,形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成果摘要,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5)项目申请人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研讨交流和产业导航分析报告推送。主动对接相应产业链牵头园区和产业链办公室,召开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交流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产业发展态势、最新技术成果、专利布局重点和侵权风险点,并听取产业链对专利导航的意见建议,免费向相应产业链企业发布推送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6)项目申报单位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书参照 GB/T39551.1-2020《专利导航指南》第三部分“产业规划”相关内容完成,专利检索至少包含2020年全年数据。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重点产业导航项目申报表(2022年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利分析团队成员资质证明材料;

(4)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书;

(5)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成果摘要(3000字左右);

(6)举办产业专利导航交流研讨会全过程印证资料;

(7)产业导航分析报告发布推送印证资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产业链办公室推荐,申报人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sipo1346@163.com。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优选3至6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0至40万元。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陈永亮,联系电话:0731-88666850)

(五)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调解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管理团队和知识产权调解员队伍;

(2)经调解员调解,双方当事人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并按要求制作规范的调解案卷;或者调解员为纠纷化解做了相应工作,虽未能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但有相关受调解委托及开展调解记录案卷;

(3)申请人调解案件未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3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本单位知识产权调解团队情况及调解专家名单;

(4)2021年度受理人民调解案件汇总表(包含要素有:案件编号、双方当事人信息、纠纷简要情况、承办调解员信息、调解结果、调解协议标的);

(5)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函、人民调解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6)人民调解记录;

(7)人民调解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复函;

(8)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9)其他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到位的佐证材料(包含人民法院撤诉资料、人民调解协议履行银行转账证明等材料);

(10)知识产权纠纷双方企业知名度高,涉及纠纷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或被社会、行业高度关注的证明材料;

(11)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证明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经所在区县(市)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13楼西),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s88666843@163.com。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6、注意事项

(1)本项目补助的范围仅限于2021年度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案件补助时限为2021年度受理,且在本项目申报起始日前调解成功并履行调解协议的。

(2)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供的第5项至第11项资料按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个案分别提供。

7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保护协调处朱秋利,联系电话:0731-88666843)

(六)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补助项目

I.海外保护策略研究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单位申报的,住所地应在长沙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主持单位,且主持单位住所地应在长沙市域内;

(2)申报单位或其联合申报单位至少拥有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资源和国内外包括但不限于图书、期刊、会议论文、学位论文、标准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非专利文献资源;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项目研究人员相对稳定,具有独立的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外文翻译能力;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证、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具有知识产权或经济相关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不少于2人;

(4)能结合长沙重点产业实际,定期面向长沙市重点产业、企业发布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数据库、维权指引和典型案例;及时定期收集我国企业在相应国家和地区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情况,及时掌握我市企业在相应国家和地区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情况,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研究和分析,提出长沙市相关领域企业的应对策略等,推动提升长沙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3申报内容

研究方向包括:长沙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相关“卡脖子”技术在中国及全球的专利布局态势和创新策略研究、海外知识产权预警监测、对外经贸协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长沙企业对美知识产权诉求分析、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环境、跨国技术许可、转让和诉讼判赔的商业谈判策略、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等。

4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和其联合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应为主持单位员工)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单位或其联合申报单位拥有的专利文献资源或非专利文献资源的证明材料;

(5)项目研究人员劳动合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有类似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等。

申报人提交上述材料有原件的应提供原件供核对,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不再退回。上述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5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叁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送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B8栋广电计量大厦6楼)。

6经费支持

优选1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7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保护中心高瑞彬,电话:0731-82275660)

II.海外预警项目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企业法人。

2、申报条件

(1)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经费、相关人力资源条件等保障投入;

(2)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有产品出口、技术出口或有出口需求、有赴国外参加展会等情况,或者主导产品已经走向海外,存在海外投资建厂、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

(3)项目经费已全额支付,且支出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提供明确合规的项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

(4)愿意将海外预警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向社会公开。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员工)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及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支出、人力资源条件保障投入等证明材料;

(5)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产品出口、技术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国外参加展会情况,或在海外投资建厂、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6)项目经费支出证明材料等;

(7)海外预警分析报告或研究成果。

申报人提交上述材料有原件的应提供原件供核对,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不再退回。上述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叁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送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B8栋广电计量大厦6楼)。

5经费支持

优选1个项目,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保护中心高瑞彬,电话:0731-82275660)

(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援助)

1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企业法人。

2申报条件

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与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方面的纠纷且未被生效法律文书(撤诉裁定书和撤案决定书除外)认定侵犯他人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并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结案的,可以申请资金援助。

资金援助对申请人在维权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申请人自愿负担的部分除外)、代理费和公证费给予援助,但涉及专利无效和商标复审等确权类程序的费用除外。

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应为企业员工)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应当提交权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法院或者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和生效证明、委托代理合同、公证书以及诉讼费、代理费和公证费的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6)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或者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企业,应当提供近两年本单位经营状况、财务负债等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

(7)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当提供企业规模、争议标的额、被列为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方面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带上原件供核对,复印件留存。其中,上述第(1)至(5)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4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3月30日起登录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平台,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申报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绩效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件。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送至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麓谷企业广场B8栋广电计量大厦6楼),并现场填写《资金援助项目初审表》。

5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知发〔2021〕15号)规定执行。

6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保护中心高瑞彬,电话:0731-82275660)

三、其它事项

(一)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每年要进行绩效自评,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自评报告。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上述项目的推荐单位应对其所推荐的单位和项目严格把关,所推荐项目立项后应对该项目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

(四)除普惠性资助项目(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和担保补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援助)项目等)外,同一申请人不得申报同一批次2个以上(含2个)竞争性项目。已承担过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尚未验收结项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以上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表格,均可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下载。

(六)如申报项目系统有技术问题,请咨询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电话:0731-88665482)。

(七)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电话:0731-89971786;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8667994。

附件:

1、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专门机构建设项目申报表

2、长沙市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

3、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4、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申报表

5、长沙市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优秀服务奖申报表

6、2022年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组合资助项目申报表

7、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申报表(企业)

8、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表(担保机构)

9、 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费补助项目申报表(投保企业)

10、长沙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费补助项目申报表(保险公司或银行)

11、长沙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

12、长沙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助申报表

13、长沙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项目申报表

14、长沙市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申报表

15、长沙市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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