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下达我市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任务5000亩,为做好我市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宁乡市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的实施面向全市公开接受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林场、村集体、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及林业大户。
二、申报条件:
1.森林抚育对象要求:
国有林、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范围。公益林中的油茶幼林可部分纳入抚育补助范围,但不超过省级下达县级森林抚育补助总任务的20%。省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上一年度建设任务经市林业局验收合格的,安排不少于500亩的抚育任务。
2.技术要求:
①中龄林间伐:在公益林的中龄林中进行。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伐除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
②幼龄林割灌除草:在公益林的幼龄林中进行。割灌除草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幼龄林和油茶幼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3. 时间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补助方式
凡确定纳入项目,经市林业局验收合格后,由市林业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平均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四、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向当地村委会报告,经村委会核实,报乡镇(街道)林业管理机构登记造册,由乡镇(街道)林业管理机构统一向市林业局申报,并附申请相关资料(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或林地流转资料复印件),送至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再由造林绿化科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最终确定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能否纳入项目。
五、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
六、联系方式:
宁乡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
联系人:蒋生强
电话:0731-87875103
宁乡市林业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