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各企业:
根据《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工信政策发〔2019〕80号)规定,现就2020年度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主体
首次采购《长沙市第一批创新创意产品目录(2020年)》中产品的采购单位。
三、申报条件
1、采购单位须在长沙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且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意识形态事故的;
2、采购产品属于《长沙市第一批创新创意产品目录(2020年)》中产品,且属于首次采购;
3、产品采购时间为产成品开始到该产品列入《长沙市第一批创新创意产品目录(2020年)》后一年内;
4、产品采购方式为非政府采购,且单笔采购产品售价不低于10万元;
5、采购单位与创新创意产品生产单位有下列关系之一的,不能申报:(1)为同一单位;(2)存在子公司、分公司、控股等关系;(3)为同一法人代表;(4)其他情况。
四、申报材料
1、《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新创意产品采购合同和购买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购买发票、《长沙市第一批创新创意产品目录(2020年)》上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时,需附上该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创新创意产品生产企业首次销售证明;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资料。
上述纸质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采购单位向所在园区、区县(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一、二、三、四)。申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初审。各园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宣传、科技、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由工信部门牵头,形成初审名单并填报《2020年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五),于2021年1月7日前上报市工信局。
3、专家评审。市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15号)规定,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
4、审定公示。市政府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审定,并由市工信局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15号)的规定拨付相关资金。
六、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 胡 浪 88666004
市委宣传部 付 有 88667341
市科技局 刘 湘 88665409
市财政局 朱志成 88667705
附件: 1、《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表》
2、创新创意产品生产企业首次销售证明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2020年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注意事项:岳麓区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岳麓区工信局7栋308,联系电话88999250,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网址:http://csgy.changsha.gov.cn/XXGK/tzgg/202012/t20201217_96703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