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商务发〔2020〕23号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
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根据《长沙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6号)要求,现就2020年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第一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标准
(一)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
1、大型超市
支持对象及标准:自2020年1月23日(疫情一级响应)起坚持开门营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度,保障蔬菜、肉类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营业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个大型超市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6万元的奖励。
2、连锁超市
扶持对象及标准:自2020年1月23日(疫情一级响应)起坚持开门营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度,保障蔬菜、肉类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营业门店超过两家及以上的连锁超市企业,给予每个门店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3、品牌连锁便利店
扶持对象及标准:自2020年1月23日(疫情一级响应)起坚持开门营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度,保障粮、油、面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总部设在长沙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给予每个门店不超过2万元、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二)重点行业协会
扶持对象及标准:在疫情期间密切配合商务部门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发出行业倡议书并向商务部门提供行业数据报表及相关情况,积极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协助提供防疫物资或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重点行业协会,给予每个协会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相关平台和社会组织。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没有被列入长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3、同一单位仅能选择一个支持方向申报。
4、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
1、大型超市
①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申报表(附件1);②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奖励申请报告(涵盖企业简介、疫情期间门店营业情况及主要保供措施等);③企业营业执照(有生鲜经营范围)及食品销售许可证;④区县商务部门盖章的相关情况证明表(附件2);⑤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有日期显示的每日10笔以上(含10笔)顾客单笔消费流水单据凭证,且每单必须包含蔬菜或肉类生活必需品在内;⑥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门店肉菜采购每日进货单;⑦证明该企业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进行应急保供调度的区县证明函(参考样本详见附件3);⑧门店生鲜柜台照片及疫情期间正常开工营业有关证明资料或照片;⑨有关证明门店面积的门店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连锁超市
①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申报表(附件1);②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奖励申请报告(涵盖企业简介、疫情期间门店营业情况及主要保供措施等);③企业总部及各个开业连锁门店营业执照(有生鲜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许可证;④区县商务部门盖章的相关情况证明表(附件2);⑤每个开业门店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有日期显示的每日10笔以上(含10笔)顾客单笔消费流水单据凭证,且每单必须包含蔬菜或肉类生活必需品在内;⑥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门店肉菜采购每日进货单;⑦证明该企业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进行应急保供调度的区县证明函(参考样本详见附件3);⑧各个门店生鲜柜台照片及疫情期间正常开工营业有关证明资料或照片。
3、品牌连锁便利店
①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申报表(附件1);②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奖励申请报告(涵盖企业简介、疫情期间门店营业情况及主要保供措施等);③企业总部及各个开业连锁门店营业执照(有粮、油、面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许可证;④区县商务部门盖章的相关情况证明表(附件2);⑤每个开业门店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有日期显示的每日10笔以上(含10笔)顾客单笔消费流水单据凭证,且每单必须包含粮、油、面等生活必需品在内;⑥1月23日至2月8日之间门店粮、油、面等采购进货单;⑦省商务厅职能处室出具的重点保供零售企业证明;⑧证明该企业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进行应急保供调度的区县证明函(参考样本详见附件3);⑨省商务厅职能处室出具的证明该企业达到商务部“六个统一”标准的证明函;⑩各个门店照片及疫情期间正常开工营业有关证明资料或照片。
(二)相关重点行业协会
①抗击疫情相关重点行业协会申报表(附件4);②抗击疫情相关重点行业协会奖励申请报告(涵盖协会简介、疫情期间配合商务部门所做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等);③1月23日至3月10日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发布该倡议书的网站地址、截图,以及在工作群发布倡议书的截图等;④向商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报表或行业情况的截图、留档资料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⑤配合商务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或协助提供防疫物资、配合商务部门进行复工复产调度等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文档。同时,将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注册地区、县(市)商务局、财政局。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完全一致。
(二)项目初审
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初步审核项目基本情况、查验项目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剔除多头申报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初审意见,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市政府一办公楼10楼1046房),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查验项目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四)第三方评审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五)政府审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审定。
(六)结果公示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七)集中支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八)绩效评价
市商务局、区县(市)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一)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5月7日17:00(20个工作日),逾期概不受理。
2、各区县(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于2020年5月14日之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市商务局。
(二)联系人
1、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88665567
2、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 88665792
3、长沙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88665482
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8667993
附件:
1、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申报表
2、相关情况证明表
3、证明参考样本
4、抗击疫情相关重点行业协会申报表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零售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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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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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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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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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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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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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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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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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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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开业门店名称及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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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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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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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业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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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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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主要介绍疫情期间门店营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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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承诺:本人申明,本单位填报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提交的所有副本资料和复印件均与正本和原件一致。
法人代表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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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相关情况证明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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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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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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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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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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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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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直无间断营业并简要说明 (自1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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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内是否设有生鲜(品牌连锁便利店是否设有粮、油、面等)柜台并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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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销售了肉类蔬菜(粮、油、面)等产品并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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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区县(市) 商务局核实无误
单位盖章:区县(市)商务局 2020年 月 日 |
附件3:
证 明
(参考样本)
xxx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自2020年1月23日新冠病毒疫情一级响应以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我区(县、市)商务部门(具体工作)等调度工作,承担了我区(县、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障供应任务。
特此证明。
xxx商务局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抗击疫情相关重点行业协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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