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好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高企认定实行常年申报,2021年长沙高新区高企申报认定工作分二批次进行,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611;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13

二、申报认定条件、材料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登记法人账号,完成实名认证,进入火炬中心高企认定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原有已注册企业,须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进入认定系统办理业务。。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15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初审受理

为方便企业提前做好高企申报的时间计划与安排,我区将采用网上提前预约受理高企认定材料的初审。

初审预约:我区将按照预约序号对高企材料进行初审(预约网址:https://www.wjx.top/vm/wu9lGPU.aspx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所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附件4)的申报企业,均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再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材料受理:申报企业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正本)并携带相关证明原件(附件3)报送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主楼A311)进行材料初审和原件核查。

四、认定评审

2021年高企认定评审分二批次进行,认定评审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省认定机构发文公布,并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文件发布后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办公室领取高企证书、牌匾。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与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58日前提交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至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审核备案。具体备案要求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另行通知。省认定办将集中公告一批可供2021年认定申报企业选择的中介机构名单(20206月已公告的中介机构名单仍可供今年第一批申报企业选择参考)。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据实出具专项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省科技厅诚信管理记录。

    (二)高企认定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我区将上报省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认定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省认定办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六、联系方式

(一)管理咨询及材料报送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主楼A311室科创办

咨询电话:0731889953398899543288995350

(二)系统咨询

咨询电话:07318898874988988755

            

附件:

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2020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税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名单

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原件

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长沙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

2021421



附件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x  
附件2 2020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税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名单.docx  
附件3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原件.doc  
附件4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