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单位申报2020年度省级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创业服务类
二、申报条件
1.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创意创业空间、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及一定面积的创新创业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的创业服务团队;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3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2.符合《湖南省促进星创天地发展与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发〔2017〕68号)规定的认定条件(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ttp://kjt.hunan.gov.cn/xxgk/zcfg/tgfxwj/201707/t20170711_4308298.html)。
3.限项推荐。长沙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直管试点县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三、申报流程与审批
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采取“备案制”,具体程序为:
(1)长沙市科技局组织申报与专家评审。长沙市科技局根据创新创业服务类具体平台管理办法组织本区域内承担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拟备案名单。
(2)备案报送。长沙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公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提交备案材料。
(3)备案审查。省科技厅对长沙市科技局申报的备案材料组织备案审查,并视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核查。
(4)审议、公示与批复。省科技厅综合专家审查意见、现场核查情况提出备案名单,按程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四、申报要求
1、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建设要结合当地特色和优势产业。省科技厅将加强对各类平台考核评估,并根据有关规划部署进行系统优化整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2、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平台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及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申报单位和申报负责人必须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涉密平台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6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
1、受理咨询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网络中心:0731-88988619
3、业务咨询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731-88988819
农业科技处:0731-88988837
(二)长沙市科技局
农业科技处:0731-88666166
附件: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