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0年度“菜篮子”稳产保供
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0〕35号)精神,为促进我市“菜篮子”健康发展,现就申报2020年度“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在长沙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宁乡市生猪,望城区蔬菜、荷花虾等“一县一特”政策扶持已覆盖的产业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类别及标准、条件
本次只对《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0〕35号)明确的畜禽产能建设补助、蔬菜规模生产奖励、水产规模生产奖励等三类项目实行奖补。
(一)奖补标准
畜禽产业产能建设补助:对符合长沙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新建或扩建存栏达到5000头以上(栏舍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按当年新增产能400元/头的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补助;新建或扩建蛋禽、肉禽、奶牛存笼(栏)规模分别达到15万羽、50万羽、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照当年新增产能13元/羽、6元/羽、4000元/头的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补助,单个投资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蔬菜产业规模生产奖励:对正常生产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2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种植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年度奖励;对标准化钢架大棚蔬菜生产基地50亩以上、100亩以上、2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种植企业15万元、50万元、70万元的年度奖励。同一基地只能申报一项补助。
水产产业规模生产奖励:对正常生产规模达200亩以上、5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高标准精养鱼池,分别给予养殖企业1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年度奖励;池塘微流水槽达到10条以上、20条以上、40条以上的,分别给予养殖企业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年度奖励。同一基地只能申报一项补助。
(二)申报条件
畜禽产业、蔬菜产业、水产产业奖补项目必须分别达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精养鱼池市级建设规范标准(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主体根据要求,填报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4),逐项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市、县各一份。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逾期概不受理。
涉及到土地(水面)流转的项目单位须提供土地(水面)使用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项目单位与村集体签订集体流转协议,须提供:流转协议、通过银行对公转帐的流转费凭证;如项目单位与农户签订流转协议,须提供:流转合同,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的2019年流转费凭据,土地(水面)使用原承包人姓名、面积、电话明细表。以上材料须由当地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确认其真实性,并确保申报主体、合同协议使用方、流转费付款方三者一致。
(二)区县受理。各区县(市)农业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将项目汇总表(附件5)于2020年11月20日前由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县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出具验收结果。
(四)市级审定。市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验收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定后,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项目及资金安排结果在市、县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将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六)绩效评价。各级农业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绩效自评。
四、否决事项
凡发现以下行为或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申请企业虚假、重复申请补贴,或提供虚假材料、现场和实物,骗取项目补贴资金。
(二)在验收过程中不配合,存在恐吓、威胁、贿赂及其它不正当行为。
(三)对在国家、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家禁限用农兽药或其它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发现上述第一款情况的,将项目单位纳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项目扶持。
五、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处:周鹏 0731-88665656
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31-88665988
附件:1、畜禽标准化生态环保养殖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钢架大棚、水产标准化规模基地市级建设规范
2、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申报表
3、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考核验收表
4、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5、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长沙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奖补项目区县(市)汇总表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3日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